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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乡(镇)村河湖长履职尽责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07 17:01
来源: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同江市2023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不断加强对实施河长制工作的日常指导、检查,压实落靠河湖长责任。
(二)加大巡河频次。市河湖长办于年初印发《关于强化巡河APP使用增加巡河频次的通知》(同河湖办字〔2023〕1号),要求各乡镇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对乡村河湖长使用APP巡河的督促力度,并将各乡(镇)巡河达标情况纳入2023年河湖长制考核。1-5月,市、乡、村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222次,发现问题6个,全部完成整改。
(三)落实考核激励。为充分激发和调动各乡(镇)政府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市河湖长办于4月6日印发《同江市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暂行办法》,对各乡(镇)政府完成河湖长制年度重点任务、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年度考核前三名的乡(镇)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推动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强化宣传引导。我局于3月22日在中心广场开展水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1200份,进一步营造全民治水的工作氛围。各乡镇政府通过LED显示屏、微信群、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河道管理条例》《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并向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种植户下发《禁种高杆作物倡议书》500份,宣传禁种要求,取得显著成效。
下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同江市2023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并不断加强教育引导,力促各项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落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