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增大,领取养老金人数已达1万余人。但是,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养老金现象时有发生。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基金流失,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多措并举,有效遏制养老金冒领现象。
一是搞好生存认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在开展常规集中认证的同时,还采取流动认证、视频认证和拍照认证等多种方式开展此项工作。对长期居住在异地的人员进行视频认证和照片认证;对年纪较大、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采取上门服务,包乡人员将指纹认证设备带到老人家中,让老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认证。同时,我们充分利用同江市阳光村务工程网,对各乡镇、村屯领取待遇人员情况定期进行公示,使养老金发放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二是进行筛选比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创新思路开展工作,与殡仪馆部门建立了丧葬人员信息共享机制,每月进行一次系统信息与丧葬人员信息比对,信息一致的,及时停发养老金待遇,并联系家属为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确保事前预防和事后纠正,为社保基金的安全构筑起“交叉式”信息安全网。
三是强化基金追缴。对于筛查出的多领、冒领养老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及时停发了这部分人的养老金待遇,并以乡镇为单位成立了追缴小组,上门全力追缴。首先是打电话通知死亡人员家属,告之其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冒领养老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要求其在15日内退回多领的养老金。同时找其子女做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其次是与乡镇政府协调,派人协同追缴,依法下达冒领养老金核查通知书,限期退回,逾期将依法处罚。通过不断加大追缴力度,2016年,我市累计清理不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人员302人,及时追回和退回冒领、多领养老金85620.5元。其中,乐业镇、同江镇等乡镇追缴力度大,追缴率达90%以上,为其他乡镇追缴工作的开展起了带头示范作用,有效遏制了社保基金的流失,维护了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