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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支岔河沟和自然泡沼 管理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6 10:45
来源:政府办公室
自2017年国家、省、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我市逐步建立了市、乡、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制定印发了河湖长工作会议制度、河湖长巡查制度等8项工作制度,并按照市级河湖长每月巡查2次、乡级河湖长每月巡查4次、村级河湖长每月巡查6次的要求,组织202名河湖长对全市38条河湖定期开展巡河检查,近年来共清理拆除河湖违建、围堤“四乱”问题600余个,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2021年,我市率先将89个无人监管的泡沼、沟渠、确需保护的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实施“河湖长制+小微水体治理+网格化管理”模式,打通了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并组织14名河道保洁员对松花江和黑龙江开展常态化保洁。同时,各乡镇定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网格员、保洁员等力量开展中小河流“清河护河行动”,收集清理河边农药瓶及包装物,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