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网吧KTV等特殊场所合法经营监管建议的答复
张弘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网吧、KTV等特殊场所合法经营监管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网吧、KTV等特殊场所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力做好经营监管工作。
1.把好准入关口。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申请营业的经营单位从严审批,并对发现的黑网吧依法取缔。
2.规范经营行为。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网吧、KTV等特殊场所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组织经营场所在明显位置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营业时间表及监督举报电话(12318和2901026),并与业主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对违反承诺书擅自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3.加大监管力度。在执法大队设立三个中队,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方式,分片区、分行业不间断进行巡查。利用技术措施实施监管,执法人员实时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实名认证和“净网先锋“进行后台监控,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查处。
4.开展集中整治。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结合各自的监管职能,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积极开展校园周边整治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大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KTV等特殊场所。
特此函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联系。
联 系 人:张 平
联系电话:0454-2901031
同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