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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促进我市电商直播产业发展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0 16:59   来源: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促进我市电商直播产业发展建议的答复

管金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促进我市电商直播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同江电商直播生态圈的建议

我市电商直播带货于2019年开始运行,抖音、快手公司均为我市产品开展直播带货活动,2020年我市电商销售额突破亿元,但直播销售占比较少。主要原因为:一是没有自己的主播,外聘主播费用较高,销售价格低,销售量虽高但企业利润低;二是企业产品存量小,扣除成本导致企业没有净利润;三是电商直播返货率较高,物流费用损失较大;四是电商直播套路较多,容易导致企业亏损。目前,我市本地产品开展直播带货次数和销量较少,结合实际情况,将采取以下措施发展直播产业:一是鼓励实体企业丰富产品种类;二是研究直播行业现状,制定相应直播电商企业优惠政策。三是重点招引平台、培训等电商直播企业入驻同江。

二、关于创建电商直播产业基地的建议

根据第一条建议分析,目前我市还没有达到建设专项电商直播产业基地的市场环境,但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随着我市实体电商企业逐渐壮大、产品种类日益增多、产品产量稳步提升,将适机启动建设电商直播产业基地或园区。

三、关于实施电商直播千人百店成长计划的建议

我市臣华网络科技开发公司等相关培训企业正在免费培训电脑应用、电商直播及小视频制作等内容,不断提高直播人才和小视频制作团队的专业能力,为发展电商直播奠定人才储备工作。

综上所述,您提出的建议并不是短期内所能完成的,我局将结合电商直播工作,大力推进实体企业、电商企业发展。同时,积极联系培训企业和机构,为电商直播行业培养操作能力强、带货水平高的优秀人才,推动我市电商直播产业加快发展。

特此函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商务和口岸局联系。

联 系 人:唐玖瑒

联系电话:0454-2937187

         同江市商务和口岸局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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