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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17-02-17 10:23   来源:新闻中心

 同江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我市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机制,改革信访工作制度,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根据省和佳木斯市政府要求,我市依照省级下发的县级权力清单标准目录,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按照13+X(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年检、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税费减免、其他)的分类标准,对全市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和统一规范,做到本市权力清单与相同层级政府行政权力数量基本相当,相同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等要素内容基本一致。二是根据省5轮、佳木斯市1轮取消、暂停实施、下放行政权力的要求,我市全部承接到位,并下摆至各相关部门的权力清单。经梳理,我市共保留政府行政权力事项3330项,其中行政许可240项、行政处罚2431项、行政强制178项、行政征收30项、行政征用5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确认78项、行政奖励39项、行政监督检查164项、年检9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复议3项、税费减免2项、其他134项。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对应调整政府行政权力责任清单3330项。并录入省权力清单管理平台,全面实现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同时,各相关部门根据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三是2016年11月,我市下发了《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同政发〔2016〕32号),并将权力清单、流程图、前置件等在同江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另外,在权力清单的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佳木斯市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佳办发〔2015〕21号)的相关规定,建立权力事项准入制度,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四是按照《中共佳木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佳木斯市深入推进行政职权规范运行实施意见〉的通知》(佳改办发〔2016〕3号)文件要求,我市组建了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行政权力运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可控。五是根据省和佳木斯市要求,我市参照省政府7号令清单中186项内容和佳木斯市中介服务清单,结合我市各单位实际开展了行政权力中介服务的清理规范工作,共梳理出中介服务事项119项,其中保留中介服务事项67项、规范中介服务事项36项、转化中介服务事项10项、取消中介服务事项6项。下发了《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同政发〔2016〕34号),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管

一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建立了专门的规范性文件登记簿,统一编号为“同政规[20XX]X号”、“同政办规[20XX]X号”,并且所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在同江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二是严格对照国务院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对我市以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进行清理,2015年11月《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宣布失效2001-2013年文件382件,政府法制办对照国务院失效文件,经2016年6月7日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废止了24件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6件。2016年6月25日国务院再一次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6]38号),宣布失效338件国务院文件,法制办对应废止13件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7件。两次清理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均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三是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定制发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法制办合法性审查,2016年法制办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5件,并均按法定时限向佳市政府进行了备案,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程序

制定了《同江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同江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程》,确保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明确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佑、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法制办审查政府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14件,规范性文件25件,重大决策需要开展听证的,均依法进行了听证,推进了重大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

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13日下发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21号)的要求,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5月26日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以下简称行政执法部门)于2016年5月30日前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建立完善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全面公开监管信息。2016年8月12日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和形式开展自查,各部门均按通知的要求进展了自查,并将本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报送至政府法制办。2016年9月19日,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国土局、交警大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为贯彻落实10月21日全省进一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政府法制办下发了《关于全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两库”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达100%全覆盖,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100%全覆盖。目前,我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检查执能的32个行政执法部门全部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部建立了被检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抽签或摇号等方式确定被检单位和检查人员,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大部分部门能够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开,给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建立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

(一)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机制

2016年6月13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成立同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同编[2016]17号),同江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正式成立,主任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同时制定了《同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规范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

(二)建立行政复议相关制度

按照黑政法发[2016]7号文件要求,2016年3月30日由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同江市行政复议案件执行移送办法的通知》(同政法联发[2016]1号),确保我市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得到全面履行,同时健全了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监察、行政诉讼衔接机制,于2016年4月20日下发了《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江市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监察、行政诉讼衔接办法的通知》(同政发[2016]26号),保证了行政争议能够及时有效的化解。

(三)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2016年法制办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全部审结。圆满的解决了行政纠纷,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

2016年,我市本级共接待群众来访977批次,同比下降24%,11334人次,同比上升10%,其中:集体访621批次9693人次,同比上升21%和14%,个人访356批次1641人次,同比下降58%和11%;越级上访共196批次589人次,同比下降7%和9%;共办理信访案件290件,办结279件,11件正在办理中,期限内办结率100%。

(一)落实包案责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对“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社会矛盾、可能导致极端个人行为的利益诉求、可能引发媒体炒作的敏感事件”三类问题开展排查,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二)依法规范信访事项受理流程。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关系,规范信访事项受理流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实现信访处理“回归本位,谁的问题谁处理”。

(三)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积极探索互联网+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普及网上信访,打造“阳光信访”,推行“视频接访”,目前所有案件全部实现网上办理。2016年,共办理网上信访案件55件,办结47件,期限内办结率100%,通过网上视频接访系统共参加视频会议、学习、培训、接访41次。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信访成本。

(四)完善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实行市级领导干部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包案等“四访一包”制度,直面矛盾,与群众面对面,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反映合理利益诉求。2016年,市级领导共接访156批次852人次,确定重点信访案件54件,全部办结,化解31件,有效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

七、全面加强社会应急管理

我市于2007年成立了应急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17个专项指挥部,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中。我市组建了医疗、电力、通讯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7支,近8000人。公安、边防、消防等公安系统组建了近400人的应急骨干队伍。在物资储备上,我市每年出资100余万元,对物资储备库进行了补充,保证在应急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物资来应对。全年举办各类应急演练25次,累计演练人数6000余人次,修编各类预案3个。投资2000余万元,建设了应急指挥中心和7个分控中心,实现对城区的“防、控、管、查”一体化管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17个。全年共发布预警信息7次,有效避免了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举办了“5·12”和“安安全全讲应急”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并在网站和电视上开办了宣传专栏,有效增强了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全年累计培训6次,培训2500余人次。加强隐患排查,全年共检查企业2543家,查出隐患1726条,整改安全隐患1653条,依法关停了12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我市还设立了应急值班电话2926041,安排干部职工24小时值守,节假日由副市长带班,保证了能够第一时间接收到应急信息。

八、建立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我市于2015年9月启动了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政府办为牵头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市编委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建设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市编委办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流程梳理,市信息中心负责中心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制定中心建设方案、技术方案及招标采购方案,并组织实施和人员培训。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中心的使用、组织协调、管理、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及考核工作。10月份经采购中心委托哈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确定"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软件系统中标单位,哈尔滨"同庆"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为硬件系统中标单位,黑龙江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为该系统CA身份认证和电子签章产品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11月进行设备和系统安装调试。12月开展了对全市各审批单位使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工作人员技术指导培训,申请并开通“同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将同江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网址链接到同江市政府网站,12月末正式开通运行。目前各单位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已达18家(文广新局、气象局、住建局、工信局、消防大队、环保局、民政局、执法局、规划中心、农业局、财政局、渔政局、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教体局、国土局、卫计局),开始通过此系统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二0一七年二月九日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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