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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住宅小区设置集中充电桩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0 16:41
来源: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住宅小区设置集中充电桩建议的答复
孙涛、庄培福、包鹏、周鹤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住宅小区设置集中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始终有着严格的管理标准,设置充电桩是一项有利于物业管理的具体措施。房地产综合服务中心自2020年开始,动员有条件、有能力的物业公司建设充电桩,并沟通相关部门确认建设主体,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将小区充电桩建设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持续跟踪推进。
另外,市政工程维护中心在建设城区停车场项目的同时,结合电动车充电需求,统筹考虑安装充电桩。2020年城区新建停车场4处,已配套安装智能充电桩12个。2021年计划建设城区停车场2处,配套安装智能充电桩6个,全部工程预计10月底完工。
特此函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联 系 人:于 雷
联系电话:0454-2923271
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