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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住宅小区设置集中充电桩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0 16:41   来源: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住宅小区设置集中充电桩建议的答复

孙涛、庄培福、包鹏、周鹤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住宅小区设置集中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对物业服务企业始终有着严格的管理标准,设置充电桩是一项有利于物业管理的具体措施。房地产综合服务中心自2020年开始,动员有条件、有能力的物业公司建设充电桩,并沟通相关部门确认建设主体,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将小区充电桩建设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持续跟踪推进。

另外,市政工程维护中心在建设城区停车场项目的同时,结合电动车充电需求,统筹考虑安装充电桩。2020年城区新建停车场4处,配套安装智能充电桩12个。2021年计划建设城区停车场2处,配套安装智能充电桩6个,全部工程预计10月底完工。

特此函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联 系 人:于  雷

联系电话:0454-2923271

                         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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