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渔政执法管理保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全面推进渔业资源增殖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有效保护渔业资源,是渔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需要。近年来,我市通过加强禁渔管理、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突出群众性护渔等举措,全民护鱼氛围不断增强。
1.严格禁渔管理。今年4月中旬,在全市重点滩地张贴《2020年禁渔期通告》,加强对渔民的宣传教育。4月下旬在同江镇、八岔乡集中销毁查扣的大马力渔船和非法摩托23只。禁渔期间,两艘渔政执法船和快艇分别在松花江、黑龙江驻守执法监管,实行船上岸、网入库、人撤滩等管控措施,确保禁渔成效。
2.清理违规网具。根据黑龙江省“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大力推进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加强渔政执法与外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机制,对全市范围内渔具经销主体开展全覆盖检查,对生产、经营禁用渔具的,尤其是“绝户网”等对渔业资源破坏性较大的禁用渔具,依法严厉查处,上限处罚;依托渔港、滩地等渔船停泊点集中整治违禁违规渔具,严肃查处使用网目尺寸严重偏离国家规定的渔具行为,对渔获物幼鱼比例不符合国家通告要求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今年已清理非法网具100余片、车内胎及胶皮艇6个、违规密眼箔50余个、圈网400余个、地笼70余个。
3.加强销售管理。禁渔期间,联合市场监管局对经营销售水产品的鱼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严禁购买、加工、销售不符合最低采捕标准的鱼类,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虚假宣传“江鲜”“江鱼”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强化宣传教育。每年均聘请省和佳木斯市渔政部门的专家对渔民进行集中培训,宣讲黑龙江同江段边境划界、渔船检验及驾驶、边境管理条例及渔业法律法规等知识,并重点以案例形式讲解违规捕捞给渔民和国家带来的危害,使渔民从思想深处感知违规捕捞的严重后果。同时,及时印发通知通告,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渔民的守法意识。
特此复函。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郑鹤军
联系电话:0454-2927917
同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