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征集《同江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共征集意见建议1条,采纳1条。
为:工作任务第三点改为林业和草原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非法销售的粘网、猎夹进行收缴,同时根据国家行刑衔接的规定坚决打击猎杀、破坏野生保护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城市执法大队和林业和草原局要加强在城区公园内利用粘网、弹弓等违法猎捕野生鸟类行为的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
现将方案全文公示如下:
同江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要求及佳市林地湿地草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东北虎和熊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佳林湿保发〔2021〕5号)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面向广大市民征集《同江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同江市辖6镇4乡、6个国有农场,总面积6300平方公里。市属林地总面积6.94万公顷,全市有野生动物300余种,有国家一、二类保护野生动物80种,其中禽鸟12种、脊椎动物68种。主要有丹顶鹤、东方白鹳、大天鹅、鸳鸯、马鹿、黑熊、狍子、水貂、狐狸、野猪、獾子等。
二、工作目标
一是贯彻落实“一法一决定”,严格保护野生动物。严格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结合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照“一法一决定”严格保护野生动物、严格禁食野生动物。
二是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行动。发布《同江市野生动物保护禁猎区禁猎期公告》,全区域全时段禁猎,严格保护野生动物,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三是切实做好人与虎、熊等野生动物冲突防范。大力加强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全面消除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隐患。制定《同江市陆生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如发现东北虎、豹、熊等野生保护动物受伤或进入村屯周边,可能造成野生动物或者人员受到伤害等危险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最大限度降低对野生动物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
三、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力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群、公众号、融媒体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网上售卖野生动物及售卖违禁捕猎工具违法行为监管力度,做好网上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舆情的监控引导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活动,积极引导公众提升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野生动物保护社区共管、村屯共建的模式,发挥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的作用,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主动性。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属地保护野生动物的职责,发动乡村干部、农民、志愿者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之中,提高社会公众遵纪守法,营造有利于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巡查工作力度。各乡镇、各林场要安排专人,组织管护人员做到日常巡查与重点时段巡查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在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通道、繁殖地开展野外巡查巡护,全面开展清网、清套、清夹、清毒饵行动,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死看死守,坚决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同江市人民政府2021年5月12日下发的《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要求,将全市范围设置为野生动保护物禁猎区、常年为禁猎期,禁猎期内禁止违法捕猎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在野生东北虎、豹、熊、野猪等猛兽频繁出现区域的路口树立警示牌,禁止人员入山,避免不必要的与东北虎、豹、熊、野猪等猛兽正面冲突相遇。
三是全面清理整顿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公安机关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理非法持有的猎枪、弹药。配合林业和草原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非法销售的粘网、猎夹进行收缴,同时根据国家行刑衔接的规定坚决打击猎杀、破坏野生保护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城市执法大队和林业和草原局要加强在城区公园内利用粘网、弹弓等违法猎捕野生鸟类行为的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林草部门联合市场监督、公安、应急等部门,加强对野生动物展示展演活动的监督管理,禁止虐待表演的野生动物,做好安全防范,防止脱笼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制定《同江市陆生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东北虎、豹、熊、野猪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解决全市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保护和人与野生动物冲突防范重大事项,协调应对野生动物突发疫情及管控。
五是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和风险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处置陆生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公安、应急、林草、交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应急演练。模拟陆生野生动物的发现、冲突、报告、封锁现场以及紧急处置的整个过程,进一步提高对野生动物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在出现野生动物生存受到危害或野生动物对人员造成威胁时,能够及早发现,迅速响应,科学决策、妥善处理。
四、组织机构
成立同江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组 长:梁东升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学平 市林草局局长
郭 涛 市应急局局长
薛金玉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执法大队、市林业和草原局、八岔岛自然保护区、三江口国家湿地公园 、各乡(镇)政府、街道。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学平局长兼任,负责野生动物保护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制定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将巡护责任落实到村、到人头,持续开展清网、清套、清夹、清毒饵等排查工作。
二是健全公众参与机制。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举报电话0454-2922024,鼓励群众对违法捕猎、贩卖、食用、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鼓励群众在乡镇村屯或城区发现疑似野生动物受伤等情况,及时向林草和公安部门报告,同时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与野生动物发生正面冲突,造成人身安全危害。
三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行业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监管职能,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沟通协作,齐抓共管。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林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的合作,采取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坚决打击捕猎、饲养、贩卖、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四是切实做好舆情管控。要全方位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加强网络舆情管控,指导城乡居民科学防范,对于造谣、传谣、传播制造群众恐慌和未经证实的信息等行为予以及时制止,严格管控信息传播的范围和权限,避免不实信息的传播。同时密切关注微博、微信等网络互动平台,及时发现线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全面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的工作水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五是做好经费保障。 按照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建“两组一站”的通知》(〔2021〕853)要求,拟组建“两组一站”(野生动物专家组、野生动物救援组、野生动物救护站),作为日常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的指导和工作机构,在三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野生动物救护站,设置3个共80平方米的野生动物暂养场所,预计所需经费每年为15万元,由本级财政负责,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野生动物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据实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