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同江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江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同政办发〔2025〕12号)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同江镇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形成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镇村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年召开2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二)深化法治学习,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2次,覆盖镇村干部50余人次。落实 “会前学法”制度,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理村级违规挂牌11块,编制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上收事项81条,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片8场,开展廉政谈话10余人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作风建设持续深化。
(三)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人员集中培训2次,培训内容涵盖了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亮码入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等多个方面;组织4名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新增持证执法人员2名,综合执法持证人员达3人,持证率提升至60%。二是深化政务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法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6条;通过“大美同江镇”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内容168条,涵盖产业发展、民生实事、文化活动等,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聚焦“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全年新增低保对象18人、特困供养人员1人,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各类救助资金355万元,群众满意度达98%。
(四)完善纠纷化解,筑牢基层稳定防线
一是构建“网格排查+多元调解”工作体系,以7个村为单位,组织镇村干部、网格员针对林地土地、劳动争议、家庭邻里、经济纠纷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专项排查化解行动12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件,化解成功率达91%,97%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妥善处置,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持续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各村“法律明白人”学习《人民调解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利用微信群组转发以案释法等信息20余条,有效提高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创新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LED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42人次,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法治观念,群众法治知晓率显著提升。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执法装备和经费保障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宣传实效性不足,宣传形式较为传统,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精准普法不够,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仍较淡薄,邻里纠纷等问题偶有发生。三是基层法治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各村“法律明白人”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且缺乏常态化的知识更新途径,难以满足乡村复杂纠纷化解和法治服务的实际需求。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人,始终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年初专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年末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带头学法用法,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在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推进中主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约谈提醒,压实工作责任。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理念培育。常态化通过镇党委会议、全镇干部大会、业务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着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创新普法形式,打造“线上+线下”普法矩阵,针对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活动,建设村级法治文化阵地,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计划新增持证执法人员2名,力争综合执法人员持证比例达到100%。
(三)完善矛盾化解体系。落实“四所一庭一中心”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调解员队伍培训,提高调解员在处理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建立“法律明白人”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治理、移风易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打通基层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强化保障机制建设。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将法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普法宣传、业务培训、装备更新等工作需要。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细化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倒逼工作落实、责任落实。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