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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和林首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7 10:48
来源: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同江市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方式:04542968625 权利人:岳和林
不动产权利类型: 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同江市同江镇新发村
不动产面积:80
用途:宅基地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