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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珍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4 14:29   来源: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同江市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方式:04542968625                            

权利人:张秀珍

不动产权利类型: 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同江市街津口乡卫星村

不动产面积:99.99

用途: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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