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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4 08:00
来源:自然资源局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前进农场
2025年8月14日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前进农场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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