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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民政局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7-09 15:59
来源:自然资源局
同江市民政局因保管不善,将200123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09日
同江市民政局因保管不善,将200123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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