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青河镇人民政府:
现将《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黑发改投资〔2025〕143号)转发给你单位,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以下几点要求:
1.抓紧进行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能够在4月底开工建设。
2.切实负好主体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发改振兴〔2021〕1852号)《黑龙江省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指南》《黑龙江省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同江市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3.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下达任务150万元,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不低于下达任务98人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在施工中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
4.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调度。
附:《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