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事项名称:推行《同江市鼓励旅行社“引客入同”旅游奖励办法(试行)》。
事项内容:根据《黑龙江省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省”旅游奖励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同江市鼓励旅行社“引客入同”旅游奖励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对该文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我市旅游行业发展。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文件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 对该事项的了解程度;
2.对事项实施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三、公示时间地点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具体日期自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7日止,公示在同江市政府网站。
四、提交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对该事项的建议和看法。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单位名称:同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柴昕越
联系电话:17745211666
特此公示!
同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