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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5-16 10:22   来源:政府办公室

杨玉兰、涂佳慧、张佐龙、刘彦甫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绿色、优质、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为目标,已建成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50万亩(水稻50万亩、玉米50万亩、大豆50万亩),并在全省率先建设了绿色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实现了绿色食品质量全程可追溯,多种农产品接受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检验检测全部达标,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为进一步推进现代生态农业发展,今后将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加快推进农业“三减”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农业“三减”行动方案(2015-2020)》要求,统筹做好17500亩的市、乡、村农业“三减”示范点建设,加大宣传引导与科技指导力度,组织专业人员宣传先进种养技术,积极推广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料、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高效低毒除草剂、优质高效节药喷头和喷头体,引导农民科学、经济、合理施用农药、化肥,推广综合防治病虫害应用措施。经初步测算,2017年全市预计减少化肥用量4500吨,减少农药、除草剂用量90吨。

    2.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依托我市2016年建成的16个4.085万亩“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视频监控设备、总控及分控指挥中心、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实现土壤墒情、空气、气象、光照强度、温湿度等信息自动采集,对农药、种子、化肥、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实行智能化网络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联合市场监管、畜牧、渔政等部门,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经营的农产品质量监测力度,发现不合格产品,坚决收缴和销毁。加快研究制定“同江大米”“同江大豆”“同江玉米”地理标志商标委托使用的体系标准,授权合格农产品使用销售,保证地产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

    特此函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农业局联系。

    联系人:胡洪波

    联系电话:2905004

 

 

 

 

同江市农业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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