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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办标准化幼儿园杜绝小学化和实行统一收费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10-27 14:05   来源:政府办公室

万国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办标准化幼儿园,杜绝小学化和实行统一收费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儿童时期是人生智力发展的基础阶段,也是发展最快的时期,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对幼儿智力及其日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管理力度,着力规范幼儿园的办学行为。

1、在日常管理方面:一是严格审批手续。按照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执行审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园所一律不予审批。目前我市现有注册民办幼儿园45所,均有正常的审批手续,不存在无证办园情况。二是开展联合检查。定期联合卫生、消防、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市幼儿园进行安全卫生检查指导,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作为评选普惠幼儿园和幼儿园等级认定的重要依据,并对于师资力量不够和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幼儿园,取消办园资质。三是规范校车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于2016年4月份对幼儿园不合格校车全部予以取缔,目前正在研究具体的校车管理方案。

2、在收费标准方面: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物价局2012年发布的《黑龙江省实施<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细则》,按等级标准收费。定期开展幼儿园收费管理整顿,坚决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杜绝幼儿园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3、在杜绝小学化方面:转发了佳市《关于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同江市教育体育局治理整顿和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坚决杜绝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组织各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发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统一使用省编学前教材,坚持保教并重原则,以幼儿为本,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同时,配备了专职学前教育教研员,深入开展幼儿教育研究,通过示范教学、送教下乡、对口支援等形式,提升教学成效。

下步,将继续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严格民办幼儿园审批手续,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联合检查,深入开展教研交流活动,切实防止幼儿园收费标准不统一、教学小学化等问题发生,进一步提高全市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

特此函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教育体育局联系。

联系人:曲剑锋

联系电话:2923127

同江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5月25日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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