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高温炎热季节,市民到辖区黑龙江段、松花江段、莲花河和拉起河段等危险水域(以下简称危险水域)游泳、玩耍、钓鱼以及其它涉水活动增多,极易引发人员溺水、人身伤害等涉水安全事件。为严防涉水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远离没有安全保障的危险水域。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人员在危险水域开展涉水活动。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必扎实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确保防溺水安全教育实现全覆盖。
三、全市各类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防伤害、防溺水安全教育,严防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私自到危险水域游泳、玩耍、钓鱼以及其它涉水活动。家长(监护人)要教育和监护子女(被监护人)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水域。
四、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照各自职责,在重点涉水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置防溺水安全警示牌、危险提醒标识和应急救援箱,配备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救生衣等急救设备,加大对危险水域的安全巡查和群众劝导力度。
五、请广大市民自觉听从劝告,不到危险水域中进行游泳、嬉水等涉水活动,同时爱护公共设施。公安部门将会同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加大对全市重点危险水域的监督巡查力度。对不听劝阻、执意下水以及私自动用、损毁、盗取救生圈、救生绳等应急救援物资的人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警示、教育和惩处。
特此公告。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