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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和谐城管
发布时间:2017-08-15 14:26   来源:政府办公室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同江政府网站政务访谈。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市管理问题日益突出,面对城市管理一直都是社会各界关心的事情。

今天我们请来了市行政执法局局长谢占军,就城市管理相关问题进行解读,欢迎您,谢局长。

嘉宾: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有机会通过政府网站《政务访谈》这个平台和大家交流,向大家介绍城市管理相关内容,解答大家关心的具体问题。

主持人:谢局长,能介绍一下城管执法部门的职责及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等情况吗

嘉宾:同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05年,位于三江路东段(原市第二小学院内),行政执法局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92人,其中执法局33人,环卫处52人,垃圾管理站7人,行政执法局于2012年8月成立党总支,下设执法局机关党支部,成员5人,环卫处党支部,成员5人。党员共计40人。

执法局为市政府直接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独立履行规定职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过渡时期,执法局仍然负责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市政、绿化、环保、工商、交警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冬季清雪、拆违通路等临时性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简称为“7+1”工作职能)。具体为: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和设施;

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房屋及破墙开店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和无证饮食摊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车辆);

6、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环境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它含有有毒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违法排放城市污水的行政处罚权,对违法堆放、倾倒固体废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主持人:谈一谈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目标。

嘉宾:目前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以构建“责任城管、廉政城管、服务城管、文明城管”为目标,以服务为主、管罚为辅和“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模式,深入开展城市管理集中治理,收到了内增凝聚力,外增吸引力,提高向心力的良好效果。近年来,我局先后荣获了省级文明单位、省级环境卫生行业先进集体、佳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主持人:谢局长,有居民反映小区周边商家宣传音响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嘉宾:确如您所说,由于个别商户和流动小商贩的音响、喇叭等噪音分贝较大,侵害和影响了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使城市的文明形象受到了损害。

在治理商业噪音扰民工作中,我局按照“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原则,要求各辖区执法中队对商业噪音扰民的问题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发现高音喇叭叫卖及时制止和警告,同时加强巡查力度,发现有噪音源,立即查处。我局根据季节开展了几次大型和经常性的商业噪音扰民整治行动,使我市商业噪音扰民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和环保部门对商业噪音扰民的问题也有直接的行政处罚权力,城市管理部门会积极配合公安和环保部门对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整治。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商业噪音扰民”问题的检查力度,同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全面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文明意识和环境意识。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执法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解决好“噪音扰民”问题。

主持人:市区内有些商店在自己门前人行道上摆放物品,影响市民出行。

    嘉宾:对于您所说的占道经营行为,一直是我们城市管理执法常态化工作之一。客观上看,很多商户都认为自家商店门口自然可以占用,同时一些市民们对取缔店外店经营行为还不认可,从主观上看,临街店面的经营面积不大,经营者为了摆摊吸引顾客,最有效便捷的办法就是占用店外公共场地摆放商品;还有部分店面面积够用,但为了商业竞争,相互攀比、见你摆我也摆。行政执法局对此现象于每年按季节多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如年初春季时,开展了农机具店外经营专项整治、废弃车辆占道专项整治。夏季、秋季时开展了大排档占道专项整治,市场周边占道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等多项占道经营整治活动。执法局每天不定时对市区进行巡查,实施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管罚并用的原则,对街道两侧商店门前占道经营现象严格管控。目前,我市各类违规占道和占道经营的违规行为已日益减少,城市市容市貌已明显改善。今后执法局将加大管理力度,并实行常态化管理,严格管控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还道于民,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春节临近,为营造整洁有序、喜庆详和的购物环境,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执法局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全力做好春节临时市场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主持人:有市民说为什么有些地方小商贩占道摆卖还收费,收的是什么费呢?

嘉宾:对于商贩收取费用,是用于垃圾处理费,不仅流动商贩要交,产生垃圾的个人或企业、团体都要缴费。按照《同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同价联字[2015]1号)文件要求,“谁生产谁付费”的原则,所有生产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主持人:目前涉及城市管理方面审批都有哪些,有的市民不了解东跑西问很麻烦。

嘉宾:对目前可以审批的项目有: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进行门窗改建、外墙装修、封闭阳台审批;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道路挖掘审批;设置城市大型户外广告、户外设施、条幅、牌匾审批;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方案审批;因教学在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审批等。广大市民群众可以拨打辖区中队咨询电话:0454-2906003 0454-2906005 0454-2906008 0454-2906007 0454-2906010。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54-2928110,请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主持人:各位网友,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再次感谢您,刘局长。

嘉宾:谢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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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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