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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商务和口岸局关于拨付同江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05 14:31
来源:商务和口岸局
关于拨付同江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的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任务》(黑商联函〔2022〕18号)、《黑龙江省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黑商联发〔2021〕35号)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经)〔2024〕66号)的相关要求,同江市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工作。2024年12月30日,按照合同要求,拟给项目承建企业哈尔滨秸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拨付资金1,369,805.00元,特此公示。
根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公正、客观,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同江市商务和口岸局
联系电话:0454-2937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