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向阳镇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推进绿色生态体系建设的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我镇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全面实施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我镇构建绿色生态环保体系,建设生态环境更美乡镇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施范围
全镇所有河湖。主要是松花江、莲花河、寒冬河流域
三、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村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湖管理措施、制度;提升河湖环境管理水平;河湖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两侧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围河养鱼等现象;使河湖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河长”的设置
根据我镇目前河湖管理体系,构建镇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
(一)镇级河长由镇长担任,分管领导担任副河长,相关职能单位、站所作为“河长”责任单位;
(二)村级河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河段长由村委会其他同志担任。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推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抓好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督预警机制。坚持节水优先,推进实施节水改造工程、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确定经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开展地下水资源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监督与评价,提升水资源监控能力。完善节水政策制度,搞好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利用。严格履行涉水及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河道内违章建筑和松花江沿岸砂场进行集中清理。健全和完善堤防管理制度,加强水域岸线巡查和保养维护,发挥工程效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化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负责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络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和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倡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建立 “一河一档”、“一湖一档”,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推进重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编制实施镇级水土保持规划,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推进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六)加强执法监管。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加强水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河湖保护意识。
六、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镇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湖管理工作部署协调,制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
(二)“河长”职责
“河长”是所负责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及时整改、解决问题。
(三)“河长”责任单位、站所职责
镇农业畜牧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对河湖污染,畜禽病害处理,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综合利用。
镇派出所、司法所负责涉嫌河湖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工作,宣传河湖管理法律法规及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
镇财政所负责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镇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林产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管理,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山体的绿化造林和高山湿地修复工作。
镇文化站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宣传我镇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成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长制”是深入推进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村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全面落实。
(二)强化督查考核。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村落实“河长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制定考核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河长制”办公室要将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各村。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微信群等宣传平台,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广大农户、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广泛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同江市向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