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案的答复
陈发成、曲颖丽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健全体系抓好落实。我市高度重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于2018年7月投资816.97万元,打造全省东部地区第一个集教育、医疗、康复、心理辅导等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投资500万元,新建特殊教育学校专用康复教室8个、功能教室2个、模拟情景教室3个,并配齐户外运动康复设施,全力满足特殊学生需求;建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2个、儿童之家22所,收住域内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并与4所乡镇社工站形成服务对接、功能联动,设置10名儿童督导员和95名儿童主任。建立健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留守儿童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等机制,并对全市留守儿童落实了委托监护人,全天候服务保障全市儿童健康成长。2023年度,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走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2100余次,成功帮助留守儿童重返校园1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活动100余次,帮扶女童119人,慰问困境儿童376人,为全市416名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办理“龙江惠民保”。
2.部门联动抓好落实。成立了以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等31家成员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对未成年人开展宣传教育、心理疏导、救助帮扶等“一站式”集成服务,并整合青少年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华文化园等10余个场馆,打造了爱国教育、禁毒教育、文化教育3个阵地,先后组织开展“童心向党”“中国梦”等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设立未保中心“孵化站”,引导同江车友会、民间文艺家协会等11个社会组织参与未保工作。同时,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选派员额法官、员额检查官担任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副校长”定期持续开展防性侵、防暴力、防欺凌安全教育,有效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
3.扩大宣传抓好落实。建立司法机关、学校、社会组织与家庭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制,定期深入社区、乡村向家长宣传法治教育,宣传讲解违法案件的发生及危害,帮助家长接收法律知识,正确引导家长教育未成年人,切实提高家长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安全意识,更好促进青少年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4.组织活动抓好落实。结合未成年人的实际和家长的关注点,检察部门每年定开展“小小警官”、“小小检察官”、“小小法官”等活动,用丰富多彩、具有竞技性的普法方式,让未成年人切身体验案件侦破全过程,让未成年人和家长主动融入其中,增强法治宣传的效果。
下步,我局将持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多措并举,织密织牢我市未成年人保护网。
特此函复。